在马来西亚的文化语境中,继承遗产通常被视为一种祝福。然而,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 受益人拒绝遗产 的权利也同样重要,甚至是一种明智的财务决定。这可能是因为遗产带有超出其价值的债务、复杂的税务问题,或仅仅是受益人出于个人意愿或道德考量不愿接受。
本文将采用知识型结构,旨在为马来西亚公众提供一份全面、清晰的指南,解析遗嘱继承可以拒绝吗?以及如果决定放弃,正确的放弃继承的手续和程序是什么。了解这些法律知识,对于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。

遗产继承的“选择权”:受益人拒绝遗产的法律基础
许多人误以为一旦被列为遗嘱受益人,就必须接受这份馈赠。然而,无论是根据《1959年遗嘱法》(Wills Act 1959)的规定,还是根据《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》(Distribution Act 1958,针对无遗嘱情况)的精神,任何潜在的继承人或受益人都有权选择“放弃继承”(Disclaimer of Interest)。
1. 为什么受益人会选择拒绝遗产?
拒绝遗产的决定并非出于情绪冲动,往往涉及复杂的经济或法律考量。在马来西亚的实务操作中,主要原因包括:
- 债务风险的转移: 遗产可能附带了巨额的未清偿债务,例如房屋贷款(但未购买抵押保险)、商业贷款或其他法律责任。受益人一旦接受遗产,就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这些债务的责任,风险大于回报。
- 税务负担: 尽管马来西亚目前没有遗产税,但如果遗产涉及海外资产、高额印花税(Stamp Duty)或未来的资本收益税(Real Property Gains Tax, RPGT),接受遗产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负担。
- 家庭规划与代际传递: 有些年长的受益人可能希望直接将继承权“跳过”自己,传递给下一代(例如子女),以简化未来的遗产转移手续。
- 个人意愿与道德考量: 偶尔出现受益人与立遗嘱人关系疏远,或认为自己经济条件良好,希望将遗产留给其他更需要的家庭成员。
2. 可以拒绝遗嘱继承吗?
答案是肯定的。遗嘱继承可以拒绝吗?在马来西亚,只要受益人尚未采取任何行动接受遗产(例如:出售资产、领取利息或使用资产),其放弃的权利就一直存在。这种放弃必须是完整的,即不能只选择性地拒绝遗产中不好的部分(如债务)而接受好的部分(如现金)。
放弃继承需要什么文件?:深入了解放弃继承程序
放弃继承程序的启动必须符合法律的严谨性,确保该决定是出于自愿、知情且不可撤销的。程序的具体要求会因遗产是在遗嘱下(Testate)还是无遗嘱下(Intestate)而略有不同,但核心要求是相似的。
1. 放弃继承所需的关键文件与流程
正式的放弃遗产的手续需要以下关键步骤和文件:
- 书面“放弃声明书”(Deed of Disclaimer): 这是最核心的文件。该声明书必须清晰、明确地表明受益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对该笔遗产(或遗产中的特定份额)的所有权利和利益。
- 公证或见证: 放弃声明书通常需要在合格的证人(如律师)面前签署,以确认受益人的身份和意愿的真实性。
- 送达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: 放弃声明书必须及时送达给遗嘱执行人(Executor)或由法庭任命的遗产管理人(Administrator)。这是法律上通知其放弃意愿的关键一步。
- 法庭存档(若适用): 在某些复杂的遗产管理程序中,特别是法庭申请授予遗嘱认证书(Grant of Probate)或遗产管理书(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)时,放弃声明书可能需要作为支持文件提交给高等法庭备案。
重要提示: 一旦正式的受益人放弃遗产声明被执行,该决定通常被视为不可撤销的。因此,在签署前必须充分了解后果,最好咨询专业的遗产规划顾问或律师。

受益人放弃遗产后,资产将流向何方?
当“受益人拒绝遗产”后,被放弃的资产不会悬空,其处理方式取决于立遗嘱人生前的意愿安排:
1. 遗嘱指定后的替代方案
如果存在有效遗嘱,立遗嘱人通常会在遗嘱中预先设定“替代受益人”(Alternate Beneficiary)条款,以应对原始受益人死亡或拒绝继承的情况。资产将直接转移给这位替代受益人。
2. 遗嘱无指定或无遗嘱的情况
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的替代条款,或者在无遗嘱继承(Intestate Succession)的情况下发生放弃,被放弃的份额通常会按照以下规则处理:
- 并入剩余遗产: 被放弃的份额会并入“剩余遗产”(Residuary Estate),并按照遗嘱中对剩余遗产的分配条款处理。
- 根据分配法令: 如果最终无人继承,或者是在无遗嘱继承下,该份额将依据马来西亚《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》的规定,重新分配给其他在世的法定继承人(如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。这使得遗产分配规则大马法定程序的重要性凸显。
在这个复杂的法律框架中,受益人拒绝遗产,如 SmartWills,常在此类架构中担任中立行政角色。 线上遗嘱平台通过其标准化的模板和指南,可以协助确保遗嘱文本中包含清晰的替代受益人条款,从而在发生拒绝继承时,执行人能迅速、准确地按照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进行分配,避免法律上的灰色地带。
提前规划:避免“拒绝遗产”的最好方法
虽然法律赋予了受益人拒绝遗产的权利,但最好的遗产规划应该是尽量避免走到这一步。一份清晰、周到的遗嘱,能够有效预防家庭成员因遗产附带的潜在风险而被迫放弃。
SmartWills 线上遗嘱平台等现代工具,为马来西亚公民提供了一种高效的解决方案:
- 资产负债清晰化: 它们强制用户在起草遗嘱前,详细列出所有资产(Asset Information Booklet),确保立遗嘱人清楚了解自己所拥有的净资产。
- 指定替代受益人: 平台指南鼓励用户在指定主要受益人的同时,明确指定次要(或替代)受益人,以应对任何意外情况(包括拒绝继承)。
- 专业指引: 通过在线问答和专业模板,确保遗嘱内容具备法律效力,并在资产分配上做到滴水不漏,将可能产生的争议降到最低。
通过提前规划,不仅能保障立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彻底执行,更能确保受益人在继承时无后顾之忧,避免因为复杂的债务或税务问题而不得不行使放弃继承的权利。
FAQ:马来西亚关于放弃遗产的常见疑问
Q1:放弃继承的期限是多久? A:马来西亚法律没有规定明确的截止日期。然而,放弃继承的手续必须在受益人“接受”(Acceptance)遗产之前完成。一旦您采取了任何被视为接受遗产的行为(例如行使资产所有权,或接收遗产收益),您就丧失了拒绝的权利。
Q2:我可以只放弃遗产中的债务,而接受资产吗? A:不可以。受益人放弃遗产必须是全部和完整的放弃(Disclaim the whole gift)。您不能“选择性接受”:要么全部接受,要么全部放弃。
Q3:如果我在遗嘱中被指定为执行人,同时也是受益人,我可以拒绝继承吗? A:可以。您作为受益人放弃遗产的权利与您作为遗嘱执行人(Executor)的职责是相互独立的。您可以继续履行执行人的职责来管理遗产,同时拒绝作为受益人的那一份份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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